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仪器设备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相关教学科研单位2024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根据各单位填报的2024年度3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考核评价支撑材料,结合大型仪器设备履历书,围绕设备机时利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及设备管理等方面逐台、逐项开展检查。
二、时间安排
根据检查范围和内容,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检查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10月13日-17日(第6周) |
2 | 建筑与规划学院、数理学院 | 10月20日-24日(第7周) |
3 |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 10月27日-31日(第8周) |
4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节能研究院 | 11月3日-7日(第9周) |
5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11月10日-14日(第10周) |
6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11月17日-21日(第11周) |
三、相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学校检查时间安排,提前准备相应大型仪器设备的履历书,以及设备机时利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及设备管理等相关支撑材料,组织相关实验中心、所属实验室配合开展检查。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