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4年度文明专业系(教研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专业系(教研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建筑大学文明学院、文明处室、文明网络创建实施办 法》(校党宣函〔2023〕8号)《安徽建筑大学文明专业系(教研室)创建实施办法》(校教函〔2023〕40号)(附件1)文件精神,深化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与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2-2024年度文明专业系(教研室)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文明专业系(教研室)创建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学科研水平,营造团结协作、文明高效的育人环境,为创建全省文明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二、评选范围
全校各专业系(教研室)。
院级文明专业系(教研室)数量原则上不高于本学院达标备案基层教学组织的20%,不足1个按照1个计算。校级候选文明专业系(教研室)不多于1个/院。
三、创建标准
文明专业系(教研室)须符合《安徽建筑大学文明专业系(教研室)测评细则》(附件2)要求,具体包括:
1.思想道德建设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
2.教师队伍建设好:教师政治立场坚定,教风优良,队伍结构合理,年度考核优良率达标。
3.师德师风建设好:落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无学术造假及师德失范行为,师生关系和谐。
4.团结合作建设好:团队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积极参与公益及志愿服务。
5.文明素养建设好:教学管理规范,课堂秩序优良,服务师生成效显著。
四、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严格对照评选文件中的创建标准、评选条件和测评细则,开展申报工作并填写《安徽建筑大学文明专业系(教研室)推荐表》(附件3)。
2.学院初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申报专业系(教研室)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3.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复审,报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五、时间安排
材料提交:2025年6月23日前,各单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评审公示:2025年6月下旬完成评审并公示结果。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真实性。结合评选工作查摆问题,推动专业系(教研室)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2.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周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28077,办公地址:南校区徽风楼1713办公室。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文明专业系(教研室)创建实施办法.pdf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