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微专业结业审核及证书办理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本科学生微专业修读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2〕79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微专业结业审核及证书办理相关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微专业开设学院需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结业审核,逐一审核学生修读微专业课程情况。
2.学生需要修读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且满足该微专业结业学分要求,方可通过结业审核。
2023年秋季学期开设微专业结业学分要求
序号 | 微专业名称 | 开设学院 | 结业学分要求 |
1 | 创新创业管理 | 创新创业学院 | 18 |
2 | 储能科学与工程 | 环能学院 | 20 |
3 | 智能数字化技术 | 电信学院 | 15 |
4 | 智能机器人 | 机电学院 | 20 |
二、工作安排
1.学院初审。各微专业开设学院于6月30日前完成学生微专业课程修读成绩、学分审核,并将微专业结业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院长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2.结业证书照片报送。学生提交一张一寸蓝底证件照(照片背面备注微专业名称、学号、姓名)至微专业开设学院,各微专业开设学院于7月2日前收齐照片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3.结业证书发放。教务处将于7月中旬完成微专业结业证书的印制,学生到微专业开设学院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它问题
1.微专业结业学生应及时至开设学院领取微专业结业证书并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2.中途放弃修读微专业的学生,其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微专业课程学分可冲抵通识选修课学分,申请方式可咨询本院教学办负责老师。
联系人:教研科杨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28077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6月18日